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年产200万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告
大荔县朝邑镇峰科塑筐厂年产200万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特对此规划进行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报告书全文详见附件,纸质版报告可与建设单位联系;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项目影响的社会公众、政府部门或者专家等其他组织的代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荔县朝邑镇峰科塑筐厂 联系人:冯总
单位地址:大荔县朝邑镇四街
联系电话:13992352181
电子邮件:98439190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3月8日-2019年3月22日。
大荔县朝邑镇峰科塑筐厂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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