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及县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三转职责定位,近日,大荔县纪委监察局对2014年以来全县各单位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是明确职责“严防”。县纪委监察局坚持工程项目建设事前报告制度,全县所有工程项目建设必须如实填写《大荔县单位(部门)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监督事前报告表》,并经实施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大荔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才可进行招投标程序。对不履行事前报告制度的单位(部门),追究其规避监督的责任。
二是强化监督“严查”。检查采取先自查后抽查的方式进行。要求全县所有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如实填写《大荔县工程项目建设自查登记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纪委监察局。自查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察局抽调财政、审计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现场查看的方式,一是查看工程进度和质量、工程变更情况;二是查看、查阅招投标工作资料、施工合同、资金拨付、监理记录等情况。
三是追究问责“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应报纪检检查机关而未报的、擅自动工和隐瞒不报等违纪问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规避监督责任,既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同时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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